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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城就业农牧民如何维护自身权益
内蒙古劳动保障信息网 2005-12-27 11:06 

  (一)劳动合同须签订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一份协议,它用来明确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立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是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合法权益的依据。

  农牧民工一旦找到工作,首先要与用人单位或雇主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期限。

  ●工作内容。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劳动报酬

  ●劳动纪律。

  ●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提示:劳动合同可以协商约定试用期,但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而且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二)无效劳动合同不签订

  无效劳动合同是指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

  违反法律法规的劳动合同和采用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都是无效劳动合同。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工作中受伤概不负责,就违反了《劳动法》的规定,这样的劳动合同就是无效的。是否属于无效劳动合同,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确认。

  提示:如果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了无效劳动合同,给农牧民工造成损害的,用人单位应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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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闭窗口 』  来源:内蒙古劳动保障信息网    编辑:唐永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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