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 | | | | | 内蒙古劳动保障信息网 2006-03-02 0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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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文 件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现公布《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部长 郑斯林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 刘明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 尚福林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 吴定富
二○○四年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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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闭窗口 』
来源:内蒙古劳动保障信息网
编辑:唐永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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