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劳社办字[2006]126号
各盟市劳动保障局,满洲里、二连浩特市劳动保障局:
为加强我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基础建设,建立机构完善、执法规范、维权高效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队伍,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自治区劳动保障厅决定在全区劳动保障系统开展创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达标单位活动。各级劳动保障部门高度重视这项活动,把开展创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达标单位活动作为提升劳动保障监察总体效能的一个难得的契机,成立了创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达标单位活动领导小组,对当地的创建活动进行全面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各地还积极争取当地政府的支持,在人财物方面加大投入。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认真学习《内蒙古自治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目标管理规范化考核办法》(内劳社办字[2004]266号,以下简称《考核办法》),寻找差距和不足,结合当地实际,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计划和目标,对照《考核办法》自查打分,为创建活动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如:赤峰市劳动保障局狠抓达标措施的落实工作,提出2005年底实现全面达标的目标,对达标工作进行专项推进,逐一督查。包头市劳动保障局对创建活动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制定了《包头市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管理规范化考核评分标准》,并对申报单位进行了认真的考核验收。按照自治区《关于申报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达标单位的通知》(内劳社办字[2006]40号)的部署,自治区劳动保障厅成立了考核验收小组,于2006年4月13日至4月29日对12个盟市27个旗县进行了严肃认真的实地验收,经考核验收小组按照《考核办法》逐项审查,现决定,授予呼和浩特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等58个单位为“内蒙古自治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达标单位”,并颁发“内蒙古自治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达标单位”牌匾。
开展创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达标单位活动,有力地促进了我区各级劳动保障部门的监察基础工作,对提升全区劳动保障监察的总体效能具有重要意义。希望尚未达标的单位抓住机遇,在监察机构队伍建设等方面加快步伐,争取早日达标。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再接再厉,继续努力,在监察执法工作中取得新的进步,为今后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做出更大的成绩和贡献。
附件:2006年内蒙古自治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达标单位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