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作动态 | 重要言论 | 盟市工作动态 | 办事指南 | 政策问答 | 政策法规 | 信息查询 | 和谐沟通 | 下载专区
·关于第四季度为群众办好十件实事进展情况的通报  ·2007年全区劳动保障主要工作情况通报  ·2007年11月份全区劳动保障主要工作情况通报  ·2007年10月份全区劳动保障主要工作情况通报  ·关于第三季度为群众办好十件实事进展情况的通报  ·2007年8月份全区劳动保障主要工作情况通报  ·2007年三季度全区劳动保障主要工作情况通报  ·2007年7月份全区劳动保障主要工作情况通报  ·关于二季度为群众办好十件实事进展情况的通报  ·2007年二季度全区劳动保障主要工作情况通报  ·关于一季度为群众办好十件实事进展情况的通报  ·关于2007年5月全区劳动保障主要工作情况的通报  ·关于2007年4月全区劳动保障主要工作情况的通报 
站内检索
·企业申请税收减免的程序
·《再就业优惠证》的申领程序
·如何办理失业登记,求职登记?
·申领失业保险金程序
·进城就业农牧民如何维护自身权益
·申办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条件
·受理劳动保障举报案件指南
刘卓志:在全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内蒙古劳动保障信息网 2008-04-01 17:39 

(2008年3月27日)

自治区副主席  刘卓志

同志们:

    刚才冀秉峰厅长所作的工作报告,以党的十七大和全国“两会”精神为指导,系统地总结了过去五年的各项工作,全面部署了今年全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目标、任务和措施,充分体现了自治区党委、政府对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总体要求,我完全赞同,希望大家共同抓好贯彻落实。

    近几年,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区上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推动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同时,更加注重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把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摆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要位置,先后采取了一系列加强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重要政策措施,使这项工作的整体局面发生了深刻变化,保障水平得到了明显提高。2007年,全区城镇新增就业25.1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5.3万人,安置就业困难人员6.44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实现了自治区党委、政府提出的“确保有就业能力的零就业家庭至少有一人实现就业”的目标;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和失业救济金全部做到按时足额发放,各项社会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全区参加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人数分别达到370.9万、352.6万、163.6万、223.7万和139.1万人;社会保险费征缴收入141.9亿元,比上年增加28.1亿元,增长24.7%,完成全年征收计划的109.1%;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水平提高到900元,同时提高了非因工死亡的企业职工和离退休人员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养老保险盟市级统筹取得重要进展,计发办法改革顺利实施并实现了平稳过渡;开展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试点工作,基本上解决了国有关闭破产转制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医保的历史欠帐问题;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非全日制工作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以及煤矿井下等艰苦岗位津贴,提高了劳动者工资水平,劳动用工行为日益规范;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改善农民工就业环境的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总之,去年自治区确定的各项主要目标任务均已顺利完成或超额完成,向社会承诺的“十件实事”全部落实兑现,较好地发挥了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中的重要作用。为此,我代表自治区人民政府向今天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示衷心的祝贺,并向全区劳动和社会保障系统的同志们表示诚挚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当前,我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已经站在了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在全区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大局中肩负着十分光荣的使命和极其重要的责任。去年,自治区生产总值突破6000亿元,在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中居于第16位,在5个少数民族自治区中居于第1位,在西部12个省市自治区中居于第2位。全区人均生产总值已经超过3000美元,并从整体上进入工业化中期阶段。国内外经验表明,这一时期既是黄金发展期,又是矛盾凸显期。所以必须看到,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既为我们进一步做好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提供了有利的基础和良好的机遇,也对这项工作提出了更多的新任务和新要求。从现实情况看,目前我区的劳动力总量过剩问题和结构性矛盾仍然十分突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问题尚未彻底解决,社会保险制度还不够健全,劳动关系的有效协调机制还没有真正形成,城镇化、人口老龄化、利益主体多元化和就业形式多样化趋势对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提出的新挑战、新课题还会不断出现,经济社会领域的一些新矛盾还会在劳动和社会保障这个环节上日益反映出来。在这样的新形势和新任务面前,我们必须密切联系实际,不断深入地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刻领会党中央提出的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工作部署,从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战略高度,不断增强做好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党的十七大将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列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的四大组成部分之一,在我们党的代表大会报告中第一次明确提出了“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的民生目标,同时还提出“形成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制度”和“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等新的重要任务。我们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主动适应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对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新要求,贯彻落实好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各项决策和部署,不断开创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新局面。下面,我对2008年的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全面实施扩大就业战略,努力实现经济增长与社会就业的良性互动

    认真贯彻《就业促进法》,抓住自治区快速推进“三化”进程的大好时机,进一步完善就业政策,落实以创业带动就业的方针,加大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力度,确保完成今年新增城镇就业20万人、城镇失业率控制在4.2%以内的预期目标。为此,要重点抓好四件事:

    一是进一步强化政府对就业工作的领导责任和工作机制,切实推动“三个转变”。当前,经济增长、控制物价和扩大就业已经成为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三项主要预期目标,但相对于经济增长而言,各级政府对扩大就业的领导责任和工作机制还没有完全到位。切实改变这种状况,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也是转变政府职能的必然要求。要进一步加强对经济增长、结构调整、产业布局与扩大社会就业之间关系的研究,把握规律,强化统筹,完善规划和具体的政策措施,努力把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过程变成促进就业持续扩大的过程、把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过程变成对就业拉动能力不断提高的过程、把推动城乡一体化的过程变成统筹城乡就业的过程。

    二是以加强就业培训为着力点,搞好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有关部门进行多方面的努力。根据目前情况,今年,全区上下要突出抓好就业培训工作。主要任务是通过“两个适应”、“两个搞好”,强化“一个目标”。在培训内容和形式上,要更好地适应产业发展对人力资源的需求,更好地适应劳动者创业就业的需求;在培训的方法和手段上,要进一步搞好对政府各部门培训职能、经费及其他各种资源的整合,进一步搞好与那些专业力量强、培训质量高、社会信誉好的各类职业技术院校和培训基地的对接;在培训效果上,要着力强化帮助劳动者实现稳定就业这一核心目标。

    三是进一步营造良好创业环境,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要把鼓励创业、支持创业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健全完善创业扶持政策,加大资金投入,搭建创业服务平台,逐步形成政策扶持、创业服务、创业培训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优化创业环境,营造创业氛围,激发全民创业激情和活力,以创业带就业,以创业促就业。

    四是继续坚持和完善就业援助制度,把帮助零就业家庭和“4050 ”人员解决就业困难的工作,作为一项动态的长期的任务,建立长效机制,始终坚持抓好。

    二、建立和完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不断提高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

    一是在继续完善提高城镇职工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五险保障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社会保障领域。今年主要是:扩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确保实现实际参保人数达到200万人以上的目标;积极稳妥地扩大农村牧区养老保险试点;积极创造条件开展农牧民工养老保险试点,完善配套政策措施。

    二是要继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重点做好农民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就业人员、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工作。加强基金征缴,各级劳动保障、地税、财政等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互相监督、互相促进,形成扩面征缴合力,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强征缴和稽核,确保应收尽收。深化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确保年内高质量地完成职工养老保险盟市级统筹,为明年实现自治区级统筹奠定基础。进一步完善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制度。加强基金监管,在合法合规、确保基金安全的前提下,积极探索基金运营模式,提高基金运营效益,实现基金的保值增值。

    三是继续抓好金保工程建设。既要重视基础条件、技术装备等硬件建设,又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进一步强化工作标准、业务流程、经办能力、服务环境等软件建设,进一步推进社会保障管理与服务的规范化、法制化、信息化。

    三、进一步加强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制建设,构建规范、和谐、有序、稳定的劳动关系

    近年来,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深入实施,以宪法为依据,以劳动法为基础,以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为主干,以相关法律法规为配套补充的劳动保障法律体系建设取得了重大进展,为做好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奠定了坚实的法制基础。特别是《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是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入关键时期连续颁布的三部劳动保障重要法律,是加强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各地要深入学习,广泛宣传,坚决贯彻执行,全面运用好法律规范,加强管理和协调,构建规范、和谐、有序、稳定的劳动关系。

    一是加强执法和维权工作,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要在全社会加大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的法制宣传力度。要以提升政府协调劳动关系的能力为核心,以加强基础工作和组织建设为重点,建立健全劳动关系工作体系;推动各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并履行劳动合同,积极开展集体合同制度覆盖计划。进一步推进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和劳动争议调解体系建设,完善劳动争议仲裁制度,提高劳动仲裁效能。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加大监察执法力度,完善监察执法程序,提高执法效率,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劳动保障监察网络,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二是完善多种机制,深化工资分配制度改革。合理的收入分配是保证社会公平的重要条件。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调整、规范、完善收入分配机制,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逐步缩小收入分配差距拉大的趋势。要进一步完善工资决定机制,通过依法监管和优惠政策激励引导,加快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机制建设,建立企业经营者和职工收入与企业经济效益、资产增值、发展水平同步增长的动态决定管理机制。加快建立工资支付保障机制,全面建立完善工资支付重点监控、欠薪报告、工资保证金和工资保障预警制度,严厉打击恶意拖欠、克扣职工工资行为。要进一步完善最低工资制度,建立最低工资标准评估机制,保持最低工资标准与当地职工工资增长速度、物价上涨幅度的合理比例关系,逐步提高最低工资水平;建立薪酬调查和发布制度,不断完善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行业人工成本信息指导制度,为企业合理确定工资水平及其增长幅度提供依据和参考。

    三是深入落实有关农民工的各项政策,营造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和谐环境。要高度重视解决转移进城农牧民的就业困难问题,建立健全统筹城乡的就业服务体系,加强农牧民工就业服务和管理,加强跨地区就业信息系统建设。进一步提高农民工进城就业的组织化程度,增强他们的适应能力和创业就业能力,促进形成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制度。就业、维权和社保服务等各方面的工作,都要对农民工和转移进城的农牧民给予更多的关注。

    为了做好上述工作,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委政府领导、劳动保障主管、部门配合、社会参与、职责明确、齐抓共管的领导机制。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强对就业、社保、维权等重大工作落实和主要指标的考评。各级政府要按照建立公共财政的要求,加大对社会保障的资金投入,不断提高保障水平,使改革发展的成果更多地惠及广大人民群众。重视和加强劳动和社会保障机构、队伍建设、能力建设和行风建设,改善技术装备和工作条件,进一步提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服务能力和水平。

    同志们,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关乎国运,惠及民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各地、各部门要深入贯彻十七大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求真务实,勇于探索,努力开创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新局面,为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关闭窗口 』  来源:内蒙古劳动保障信息网    编辑:唐永清    

内蒙古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版权所有
E-mail:nmldtbgs@vip.sina.com
联系电话:0471-6945075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63号
邮编:010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