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区各级劳动保障部门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条主线,坚持以人为本,突出抓好就业再就业、社会保障和劳动关系协调三项重点工作,进一步深化改革,扎实工作,在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上取得了重大突破,劳动保障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就业再就业
就业再就业工作取得明显成效。2007年全区累计实现新增就业人数25.14万人,持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15.31万人;通过各种就业渠道安置“就业困难对象”人员6.44万人;全区城镇登记失业率4%。全年共使用就业再就业资金8.51 亿元,其中,劳动力市场建设资金0.19亿元,社保补贴3.62 亿元,职业培训补贴0.79亿元。加大了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力度,2007年全区当年发放小额担保贷款3.14亿元,比上年增长0.54亿元。坚持不懈地开展了“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活动,把帮助零就业家庭实现就业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地位来抓,到2007年底,全区对登记的6647个零就业家庭、7984人实现了就业。其中,有“4050”人员的家庭3612个,扶持自谋职业的2408人、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的有1688人,单位招用的1863人,其他形式安置2025人,全区零就业家庭实现了动态清零的工作目标。
农村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取得新进展。2007年,各级劳动保障部门积极完善工作机制,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全区农村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取得新进展,圆满完成了自治区党委、政府提出的“2007年全区农村牧区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要突破200万人”的目标。截止2007年底,全区农村牧区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人数达219.89万人,其中,转移就业6月以上的为127.95万人。
进一步加强职业培训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2007年,全区劳动保障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各类培训,着力提高劳动者素质,全区共培训城镇下岗失业人员18.8万人,培训后实现就业15.9万人,培训后就业率达85%;其中有 17.7万名下岗失业人员享受到免费培训。创业培训1.3万人,培训后实现创业0.79万人,带动3.2万人实现就业。在创业培训工作方面,建立了创业培训与小额贷款联动的工作机制,取得了明显效果,全区共举办创业培训班466 期。全年共有14.3万农村牧区劳动力参加就业技能培训。截止2007年底,全区共有职业技能鉴定机构205个,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0.75万人。全年共有11.12万人参加了职业技能鉴定,比2006年增加1.88万人,其中,9.36万人取得不同等级职业资格证书。
劳动保障平台的作用进一步得到发挥,2007年,全区共建立基层劳动保障工作平台2722个,其中,乡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908个,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1814个。全年进入劳动力市场的用工企业登记招聘人数 77.12万人,登记求职人次数80.68万人,介绍成功人次数60.75万人。积极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全区达标的充分就业社区达到337个,占社区总数的18.6%。
二、社会保险
(一)养老保险
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取得显著成效,2007年,全区基本养老保险参统人数为370.90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4.27万人,其中企业在职职工参统人数251.22万人,较上年末增加了13.11万人。企业参统职工实际缴费人数为241.85万人,较上年末增加13.51万人;参统企业离退休人数为93.34万人,按时足额发放了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并全部实行了社会化发放。2007年,全区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的企业退休人数为90.59万人,其中,纳入社区管理人数为57.69万人,社区管理服务率为62.57%,比上年末增加4.07个百分点。
(二)医疗保险
医疗保险工作稳步提高。截止2007年底,全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为352.67万人,与2006年底相比增加了36.51万人, 增幅为11.53%。进一步完善了大额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和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等城镇职工医疗保障体系,全年参加公务员医疗补助人员有17.85万人,参加职工大额医疗保险人数为309.9万人;积极推进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试点工作,全区共有呼和浩特市、包头市、乌海市、鄂尔多斯市、阿拉善盟等5个盟市以及17个旗县启动了试点工作,城镇居民参保人数达到98.9万人;将国有破产企业退休人员纳入医疗保险统筹,初步解决了20.8万人的医疗保障问题。截止2007年底,全区农牧民工参加医疗保险人数达到15.34万人。
(三)工伤、生育保险
进一步加大了工伤、生育保险工作力度。截止2007年底,全区参加工伤保险人数为163.59万人 ,参加生育保险人数为139.1万人,与上年末相比分别增加了31.0万人、17.05万人,增幅为23.34%、13.96%。全年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人数和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人数分别为1.21万人和1.68万人次。工伤保险政策法规进一步完善,在全区十大国有重点煤炭企业全部参保的基础上,将大部分地方煤矿和小煤矿职工纳入工伤保险统筹,全面启动了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参加工伤保险工作。截止2007年底,全区农牧民工参加工伤保险人数为24.59万人。
(四)失业保险
积极开展失业保险工作,2007年全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为223.71万人,比上年增加0.24万人。全年累计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为8.53万人,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了1.02万人。加大了失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力度,2007年全区失业保险费征缴额为5.78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了0.9万元,增长幅度为18.75%。2007年根据《失业保险条例》和《自治区失业保险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分四类地区、分年度调整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全年共为8.53万人按时发放失业保险金2.4亿元。
三、工资分配
职工工资水平进一步提高。2007年全区在岗职工工资总额为536.59亿元,同比增加89.64亿元,增长20.05%。其中,国有经济单位在岗职工工资总额为366.07亿元,同比增加58.24亿元,增长18.92%;集体经济单位为15.90亿元,增加1.76亿元,增长12.40%;其他经济单位为154.62亿元,增加29.64亿元,增长23.72%。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21884元,比上年增加3415元,其中,国有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22822元,比上年增加3436元;集体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14338元,比上年增加1869元;其他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20980元,比上年增加3589元。
继续完善最低工资制度,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以及非全日制工作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积极推行企业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行业人工成本信息指导制度。
四、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进一步健全,2007年全区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3503件,涉及劳动者0.84万人,其中集体劳动争议案件数139件,涉及劳动者0.45万人。全年共结案案件3461件,结案率为98.8%。全年各类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为90.3%。
五、劳动保障法制与监察
劳动保障立法和制度建设取得了新进展,颁布了《内蒙古自治区劳动者工资保障规定》,协调《自治区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失业保险条例》列入修改计划。梳理申报了劳动保障行政执法依据48项,收集33个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汇编了《最新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汇编》,使行政执法依据更加完备。积极实施了依法行政通报、建议、行政执法评查制度,年内依法立案受理劳动保障行政复议案件47件,行政相对人的权益得到切实的保障。
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力度不断加大,维护职工权益工作取得新的进展,2007年,重点组织开展了“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对自治区直属机关事业单位劳动用工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将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延伸到农村小砖窑、小煤矿、小矿山、小作坊“四小”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全年全区共主动监察各类用人单位45872户,比2006年增加10313户,涉及劳动者189.95万人,查处群众举报投诉案件3242件,查处各类劳动保障违法案件3686件;通过各种形式的执法检查,责令企业补签劳动合同37.49万份,督促6686户用人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费15611.48万元,督促2203户用人单位办理了社会保险登记、申报,取缔非法职业中介机构20户,责令用人单位退还收取劳动者的风险抵押金22.36万元。加大对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工作力度,共检查用人单位7772户,涉及农民工35.22万人,通过执法检查责令企业为3.68万农民工支付工资及赔偿金5604.25万元。截止2007年末,全区共有劳动保障监察机构120个,各级劳动保障部门配备劳动保障专兼职劳动保障监察员2081人。
(公报中的统计数据均为年报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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