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5月14日至15日,自治区农牧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在赤峰市敖汉旗召开全区农牧民工工作座谈会。自治区农牧民工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刘建一同志出席会议并作了努力开创农牧民工工作新局面的讲话。各盟市就业服务局分管农牧民工工作的领导、具体工作人员和相关旗县的同志参加了会议。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全国农民工工作办公室主任会议工作部署和杨志明主任的讲话精神,总结07年的农牧民工工作,分析新情况,交流新经验,研究新措施,部署08年后几个月的工作。
刘建一同志指出,农民工是我国改革开放和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涌现出的一支新型大军,农民工问题是我国经济社会转型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做好农牧民工工作是统筹城乡发展、改善民生、建立和谐社会、稳步推进工业化和城镇化的重要保证,对我区经济社会又快又好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近两年我区农牧民工工作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农牧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和各盟市劳动就业部门的共同努力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构建和谐内蒙古的目标,深入贯彻国务院5号文件和自治区20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解决关系农牧民工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圆满完成了自治区党委、政府提出的“2007年全区农村牧区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要突破200万人”民生工程的奋斗目标。各地各部门以办好10件实事、创新10项制度为重点,着力解决农牧民工面临的突出问题,建立长效机制,取得了显著成绩。一是农牧民工工资拖欠现象得到明显遏制,工资水平逐步提高。二是农牧民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不断拓展,劳动执法监察得到加强。三是农牧民工外出务工就业环境明显改善,城乡平等的就业制度逐步实行。全区县以上114个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和2722个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站,全部对城镇各类失业人员和农牧区富余劳动力开放。对外出和外来农牧区劳动力免费实行职业指导、职业介绍、政策咨询、信息服务和就业培训。四是多渠道开展农牧民工职业培训,农牧民工技能素质不断提高。五是农牧民工职业安全卫生条件逐步改善,安全培训广泛开展。六是农牧民工参加工伤和大病医疗保险人数快速增长,保障范围进一步扩大。七是农牧民工子女义务教育制度逐步落实,农村留守儿童的生活环境和教育状况得到改善。八是农牧民工落户制度和居住环境逐步改善。九是抓好“劳务示范县”申报推荐工作,发挥典型引路作用。十是加强统计信息制度建设,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刘建一同志强调,今年农牧民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继续落实国务院5号文件,巩固扩展10件实事成果,着力推进10项制度建设;在工资支付、劳动管理、培训就业、社会保险、公共服务、权益维护、文化生活和机制建设等8个方面取得新的成效,努力开拓农牧民工工作的新局面。
为切实将2008年农牧民工工作的主要任务落到实处,刘建一同志要求各盟市要加强组织领导,把农牧民工工作向市、旗县、乡镇和村、嘎查延伸,要做到责任、人员落实到位,要求各地要建立农牧民工工作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不断强化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上下配合有序的工作机制。同时,还要求加强信息的收集和整理工作,特别是注重量化统计,做到有分析、有对策、有建议,及时上报和下发。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推动我区农牧民工工作的发展。重点强调做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一是以预防新欠为重点,进一步解决农牧民工工资拖欠和偏低的问题。二是以农牧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为重点,加强农牧民工劳动管理。三是以提高农牧民工实用技能为重点,认真搞好农牧民工就业服务和培训工作。要充分利用各部门的培训资源完成我区农村牧区劳动力外出前接受培训45万人,其中技能就业计划12万人。2008年全区计划完成225万人的农村牧区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任务。拟在全区12191个行政村聘请一名劳务协理员,主要负责本行政村富余劳动力资源状况的摸底调查登记、劳动力供求信息的收集与发布、富余劳动力技能培训和转移的组织工作。四是继续推进劳务输出示范旗县建设。2008年试行在全区开展创建自治区劳务输出工作示范旗(县)、乡(镇)工作。五是稳妥解决农牧民工社会保障问题。六是以开展优秀农牧民工宣传表彰活动为重点,丰富农牧民工精神生活。今年在适当的时候以自治区政府名义召开全区优秀农牧民工评选表彰活动,并组织好国务院开展优秀农民工的表彰活动。
会上14个盟市和22个旗县区负责农牧民工工作的同志进行了座谈讨论,同时自治区就业服务局局长王又红同志对当前农牧民工工作存在的10个问题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分析,要求各级就业服务系统的工作人员找准目标,着力解决新问题。最后自治区就业服务局副局长李广智同志作了会议小结,对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做好下一步全区农牧民工工作做出了具体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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