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作动态 | 重要言论 | 盟市工作动态 | 办事指南 | 政策问答 | 政策法规 | 信息查询 | 和谐沟通 | 下载专区
·开展大中专院校技校毕业生就业专项活动的通知  ·2008年4月全区劳动保障主要工作情况通报  ·2007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2008年一季度全区劳动保障主要工作情况通报  ·2007年全区劳动保障主要工作情况通报 
站内检索
·企业申请税收减免的程序
·《再就业优惠证》的申领程序
·如何办理失业登记,求职登记?
·申领失业保险金程序
·进城就业农牧民如何维护自身权益
·申办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条件
·受理劳动保障举报案件指南
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工伤保险定点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资格认定的通知
内蒙古劳动保障信息网 2008-06-05 10:01 

内劳社办字[2008]91号

各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国有重点煤矿企业、辅助器具定点机构:

    根据工伤保险的有关法规政策,经审查,天津市长亭假肢矫形器公司等15家辅助器具定点机构 (名单附后)符合工伤保险定点辅助器具配置的资格,现予以认定。

    各辅助器具定点厂家、机构要切实加强对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工作的领导,并明确一名领导分管此项工作,制定完善相关的规章制度,加强对相关人员的政策培训,进一步提高和切实确保工伤辅助器具服务质量。要严格执行《内蒙古自治区工伤职工配置辅助器具管理办法》(试行), 规定的配置项目和标准,并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制定完善相应的服务措施,确保工伤职工获得质量合格的辅助器具产品和良好的服务。

    附:内蒙古自治区工伤保险定点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资格认定名单

                    二OO八年五月十九日


 

 1  下一页 
关闭窗口 』  来源:内蒙古劳动保障信息网    编辑:唐永清    

内蒙古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版权所有
E-mail:nmldtbgs@vip.sina.com
联系电话:0471-6945075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63号
邮编:010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