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内 蒙 古 自 治 区 公 安 厅
内 蒙 古 自 治 区 监 察 厅
内 蒙 古 自 治 区 民 政 厅
内蒙古自治区国 土 资 源 厅 文件
内 蒙 古 自 治 区 卫 生 厅
内蒙古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内 蒙 古 自 治 区 总 工 会
内劳社办字[2008]110号
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九部门
关于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安局、监察局、民政局、国土资源局、卫生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总工会:
现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9部门下发的《关于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通知》(人社部明电[2008]10号)转发给你们,并将《内蒙古自治区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同时印发,请结合当地实际,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2、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九部委关于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通知
3、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案件情况表及情况处理表(点击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