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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厅长冀秉峰谈城镇居民医保
内蒙古劳动保障信息网 2008-07-30 09:58 

    7月21日至22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会议在包头市召开。自治区副主席、自治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领导小组组长刘卓志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自治区副秘书长盖文山主持会议。会议全面总结了过去一年来城镇居民医保试点工作经验,安排部署今年扩大试点工作。据悉,年内所有统筹地将全面启动城镇居民医保制度,年底前将覆盖200万以上居民。这项制度的启动不仅让人感受到政府对民生的关注,更让人看到了所有人都能享受医保的希望,“看病难、看病贵”的难题将在一定程度上得到缓解。会议期间,本报记者就相关问题,采访了自治区劳动保障厅厅长冀秉峰。

    记者:冀厅长您好!我们知道我区从去年开始在部分地区开展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现运行情况如何?

    冀秉峰:去年,自治区在呼和浩特、包头和乌海市被确定为首批国家级试点城市的基础上,又确定了鄂尔多斯市、阿拉善盟和其他盟市的17个旗县为自治区级试点地区。9个月来,各试点地区按照中央和自治区的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制定试点方案,扎实开展工作,广大群众踊跃参保,试点工作开局良好,进展顺利。截至今年6月底,全区共有49个旗县市区启动了试点工作,参保居民达114.3万人,分别占全区旗县数和应参保居民人数的48.5%和23.8%,其中,3个国家级首批试点城市的居民参保率平均达到54.9%。在试点地区,制度框架基本建立,效应开始显现,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同。截止今年6月底,全区参保居民享受待遇人数达到5万人,基本医疗需求得到一定程度的保障,城镇居民大病医疗负担有了较大幅度减轻。

    记者:我们是否可以理解为前一阶段的试点是非常成功的?

    冀秉峰:通过对前期试点的评估和调研,我们得出一个基本判断:中央和自治区决定开展城镇居民医保试点的决策是完全正确的,试点的基本原则和主要政策是切实可行的,各试点地区的工作是得力的,广大城镇居民对这项制度是衷心拥护的。因此,我们认为全面启动城镇居民医保试点的条件基本成熟。当然,由于城镇居民医保试点刚刚起步,从政策标准到操作办法都还在探索当中,试点工作与人民的期待还有不小的差距,推进中还面临着一些困难和问题。比如制度覆盖面比较窄、受益面还不够大,待遇标准也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多种政策制度还需要进一步衔接。

    记者:自治区今年有何新的举措?

    冀秉峰:今年6月,自治区政府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印发了《关于做好2008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主要精神是根据国家2008年扩大试点工作的总体安排,自治区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高度出发,决定在去年试点的基础上,全面启动城镇居民医保试点工作。总的目标要求是年内各盟市都要实现全面启动,并确保年内参保居民达到200万人以上,为明年全区整体纳入国家试点范围奠定基础。

    记者:我们可不可以这样认为,全面启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后,我区的医疗保险制度已经实现了全覆盖?

    冀秉峰:这个问题得这么说。现在对城镇的职工,包括退休人员来讲,有职工医疗保险。对于农民来讲,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现在没有制度安排的就是城镇的非从业居民,通过这个试点,在制度上实现了全覆盖,就是制度可以覆盖全体国民。但是要实现制度真正能够惠及每一个居民,还是需要一段时间的。特别是虽在就业年龄段的可就业人群,由于种种原因缴不起费,没有被纳进来,需要在城镇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框架内,逐步完善政策、逐步解决。

    记者:请问这项工作前后大概需要多长的时间?

    冀秉峰:按照自治区去年启动试点时的部署,我们原计划用3年的时间实现全覆盖,即从2007年开始到2009年实现制度全覆盖。从目前情况看,这件关注民生、关注老百姓切身利益的善举,各地政府都非常重视,纷纷要求尽早启动。同时,也确实应该看到我区全面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的条件基本具备,时机已经成熟。为此,自治区决定今年全面启动,是非常正确的,这样我们就掌握了工作主动权,比自治区原计划提前1年,比国家的总体要求提前2年实现了制度全覆盖。下一步的重点就是扩大覆盖范围,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采取的是自愿原则,主要靠财政补贴鼓励和吸引居民参保,只要居民积极参保,实现人人都有医疗保险的目标就不难实现。

    记者:请问今年的财政补贴政策是否有新的调整?

   冀秉峰:是的,今年试点工作除了启动面比较大以外,最大的亮点就是国家和自治区加大了财政补贴力度。其中国家级试点地区参保居民缴费,各级财政每人每年均补不低于80元,较去年增加了40元;自治区试点地区参保居民缴费,自治区各级财政每人每年不低于65元;对特殊困难群体补贴标准保持不变。自治区在制定具体标准时,体现了重点向困难地区倾斜政策,把自治区的补贴资金分类分档安排,从资金层面进一步确保了各统筹地区年内全面启动。

    记者:城镇居民参保财政如何补助?分哪些情况?

    冀秉峰:第一层,对国家级试点的地区所有的参保居民,每人每年补助不少于80元,对自治区试点的地区所有的参保居民,每人每年补助不少于65元,这是普遍性的补助;第二层,对城镇困难群体有更多的补助,困难群体又分为成年人和未成年人。对于困难家庭的未成年人,主要是低保家庭里面的未成年人,政府再给每人每年不少于10块钱的补助。而对于低保家庭中的成年人,低收入家庭里的60岁以上老年人和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对这三类人,每人每年在65-80元的基础上,再给予不少于60元的补助。

    记者:除了财政补贴变化外,还有那些惠民政策?

    冀秉峰:城镇居民医保同职工医保不同,居民医保推进的核心原则之一是坚持群众自愿。要想把居民尽快纳进来,靠的就是“吸引”二字。除了政府补贴这一优惠政策外,关键是经办服务。群众满意不满意、方便不方便,是评判居民医疗保险管理模式好坏的唯一标准。因此,今年,我们把居民医疗保险经办管理流程设计定位在“参保登记在社区或学校、缴费在银行、结算在医院、管理在中心”的统一模式上。就是在参保、交费、就医三大环节上统一经办流程,实现一站式服务、一条龙办理。

    记者:那么比如说,我想参加医疗保险,首先应向谁递交材料

    冀秉峰:这项工作是由试点地区劳动保障部门的医保经办机构在组织,但是具体操作,现在基本上所有城市都是在社区这个平台上。如果你所在城市是一个试点城市,只要你关注什么时候社区有通知说大家来登记参保,只要注意这样的信息就可以到社区去参保。现在很多城市已经开始做试点启动前的工作,几乎是挨家挨户的进行宣传,只要他如实填写参保材料、按照有关规定缴纳个人应缴的费就可以了。

    记者: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主要解决哪些人群的医疗保障问题?

    冀秉峰:居住在城镇,但是又没有被城镇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的人群,主要是三类人:一类是学生和少年儿童。第二类是没有工作过、没有收入的老年人。第三类是处于劳动年龄阶段但丧失劳动能力,比如说重度残疾人等等这样一些群体。

    记者:此次参保的学生人群中为什么不包含大学生,大学生的医疗保险问题怎么解决?

    冀秉峰:大学生的医疗保障问题比较复杂,在过去对大学生是实行公费医疗制度的。1998年之后,原来的公费医疗制度和劳保医疗制度逐步被新建立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取代了。但是还有一部分大学生仍然执行着公费医疗制度,扩招以后,有些大学生没有享受公费医疗制度,而是通过学校自己组织的一些保障措施或者参加商业保险来解决医疗问题。究竟如何妥善解决大学生的医疗保险问题,国家正在作为一个专题进行研究,现在正在加紧研究方案,我们希望对大学生能有一个比较稳妥,跟以前制度相衔接,又能够比较好地保障大学生医疗需求的政策安排。

    记者我有一个朋友,今年42岁,没有工作,参加居民医保有没有什么优惠?

    冀秉峰:如果从来没有参加过工作,应该说他还是属于中年人,还是具有劳动能力的。对这类人群,要通过强有力的引导措施和扶助政策,尽可能安排他就业。通过就业可以参加职工医疗保险,不但有用人单位给他缴费,而且可以享受相对比较高的医疗待遇水平。如果他是在劳动年龄内下岗了,有专门对下岗职工的优惠政策,一般对就业困难群体,就是男的超过50岁,女的超过40岁,这样的群体安排公益性岗位就业或者安排他们自谋就业,会有专门的社会医疗保险补贴,通过补贴让他们参加医疗保险。

   记者:我注意到《自治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实施意见》中指出试点工作要低水平起步,那么在费率较低的情况下,如何保障居民的基本医疗需求?

    冀秉峰:低水平起步是从我区经济发展的现实情况出发确定的一个原则,我区的社会经济水平现状决定了我们现在不可能是一种高水平的保障,只能从低水平起步。低水平起步就只能首先解决居民最突出、最现实的一些医疗消费问题。当前这个制度规定就是优先解决住院问题和门诊大病问题,因为住院和门诊大病可能对居民家庭生活造成很大的经济负担,构成经济风险的一种状态,而一般的小病,虽然也有拿不起钱或者看不起病的,但一般的小病,大多数个人和家庭还是能够承担这种风险的。如果得了大病,很多家庭是承担不了的。所以这次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首先解决参保人员的住院和门诊大病问题。我们用较低的筹资水平集中解决那些最大的疾病风险。

    记者:居民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如何解决?有些地方由于当地经济条件比较好,可以解决部分的门诊费用,有没有这样的情况?

    冀秉峰:有。这个制度从全区范围来讲首先是解决住院和门诊大病的风险问题。但有些地方有条件,为了使更多的群众能够从制度当中受益,也可以把一些钱集中起来,解决居民的普通门诊问题。我们在坚持门诊大病模式的同时,今后要以重点探索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统筹为突破口,逐步建立社区就医导向机制。具体来说,参保居民在门诊发生的小病,其费用可从参保缴费中单独划出一块进行统筹使用,具体的运作方式可以与社区医疗机构签订协议“包干”使用。把居民门诊医疗费用放到社区,目的是引导参保人员有效利用社区卫生资源,做到“小病在社区、大病到医院、康复回社区”,将常见病、多发病解决在基层。一方面可降低医疗成本,合理使用基金,减轻个人负担;另一方面可以极大地促进社区医疗服务机构的发展,为居民提供更好的服务,从而实现社区卫生、居民和医保三方互动共赢。

    记者: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主要保大病,但又有封顶线,如果真出现白血病、肝脏移植、血液透析等花费十万甚至更高的大病怎么办?

    冀秉峰:我首先把封顶线说明一下,正因为我们是低水平起步,是比较低的筹资标准,所以只能解决突出的问题,而突出问题一定是有限度的,如果是没有限度的,肯定是极少数的人花了绝大多数人的钱,更多的人不能享受到制度的实惠,所以需要有一个封顶线。封顶线以上的部分,确实有些家庭难以承担了,仅仅靠这样一个政府组织的制度,还不能解决所有的问题,实际上我们正在构建一个多层次的保障体系。请大家注意,我们的居民医疗保险和职工医疗保险都叫做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只能解决基本的医疗需求,如果有更多的医疗消费需求,可以通过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健康保险还有社会慈善捐助以及民政部门的医疗救助等措施加以解决。

    记者: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目前进展如何?这次搞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什么关系?

    冀秉峰: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国务院有关部门组成专门的部际协调机构,正在加紧研究。建立包括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在内的医疗保障体系是整个社会保障体系的一部分,也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方面。通过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使得医疗保障体系的框架全部搭建起来,这对于推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有促进作用的,而且也将从一个角度缓解老百姓讲的“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关闭窗口 』  来源:内蒙古劳动保障信息网    编辑:唐永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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