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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鲁科尔沁旗职工医保又出新举措提高部分待遇标准
内蒙古劳动保障信息网 2008-08-06 10:33 

    阿鲁科尔沁旗旗委政府紧紧抓住医疗保障这一民生大计,从减轻患病职工的负担出发,提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标准,让职工享受改革发展成果:

    一是提高单位筹资比例,在原来的基础上提高3%。解决了多年来的遗留问题,使参保职工得到最大限度的医疗保障。

    二是提高基本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报销比例:起付线以上至1万元部分报销比例提高到80%;1万元至1、5万元部分提高到85%;1、5万至3万元部分报销90%。在此基础上退休人员每段提高3%。补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调整为11万元。3万至11万元部分报销85%。

    三是降低乙类药品个人自负比例,由原来的个人自负20%降低为10%。

    四是缩短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待遇的等待期,由原来的一年改为6个月。

    五是退休人员个人帐户基金划入提高到4%。

关闭窗口 』  来源:内蒙古劳动保障信息网    编辑:唐永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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