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同学们、小朋友们及各位家长:
你们好!
孩子是父母的希望和寄托,是祖国的花朵和未来,让孩子健康快乐地成长,是我们每个家长的心愿。但是天有不测风云,一些家庭在孩子发生重大疾病或意外伤害时,高额的医疗费用给家庭带来沉重经济负担,甚至还有部分孩子因此失去就医的权力和生存与求学的机会,给孩子和家庭带来终生的遗憾。
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学生儿童的医疗保障问题,决定2008年在全区范围内全面启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并将此项工作列入2008年“八件民生实事”之一。这是一项惠及千家万户的德政工程,它可以在作为孩子父母的您最需要帮助的时候,给予强有力的支持,为您的子女在患重大疾病时提供医疗保障,切实减轻您的经济负担。可以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社会的稳定器、学校的好助手、家庭的避风港、学生的保护伞,是民生工程普照社会的阳光。
为方便各位家长了解我区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现将有关政策要点介绍如下:
一、参保范围
具有城镇户籍,属于中小学阶段的学生(包括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少年儿童,以及没有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农民工家庭中随父母长期在城市居住的农民工子女,都可以参加当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二、参保缴费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自愿参保和非盈利为原则,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相结合的筹资方式,按年度征收。各级政府出资补助,有别于以赢利为目的的商业保险,具有个人缴费少、政府补助多、待遇比较高的特点。
需要注意的是:在校学生和在幼儿园入托的小朋友每年必须按要求准时在学校或幼儿园办理参保手续,缴纳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非在校少年儿童及散居在家的婴幼儿每年在孩子户籍所在地社区办理参保手续,缴纳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三、保障待遇
请各位家长按时足额为您的孩子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在孩子发生重大疾病或意外伤害时,就可以按照规定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如果连续参保缴费,各地还有更优惠的政策。
如果您想更详细地了解这项政策,欢迎您到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咨询,也可以登陆内蒙古劳动保障信息网(网址:www.nmldt.gov.cn)查询有关政策。以便您能更好地了解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好处。各位家长,为了您孩子的健康,请尽快参加当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早参保、早受益,早缴费、早享受,早看病、早健康,为您的孩子添一份健康保障!
祝全区的小朋友们、同学们,学习进步!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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