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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积极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合同法情况专项检查活动
内蒙古劳动保障信息网 2008-09-27 09:30 


    为全面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进一步规范用人单位用工行为,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全市各级劳动保障部门从9月1日开始进行为期一个月的用人单位遵守《劳动合同法》专项检查活动。

    此次专项检查活动的范围是各类用人单位(包括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重点是各类非公有制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有自行聘用人员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特别是劳动密集型的加工制造、建筑施工、餐饮服务业、矿山企业。检查活动的主要内容是用人单位遵守《劳动合同法》方面的情况: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制订和执行情况;劳动合同订立和解除情况;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工资支付规定和最低工资规定情况;社会保险登记和缴费情况;遵守劳务派遣有关规定的情况;遵守劳动用工备案有关规定的情况;遵守其他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

    检查活动中,各级劳动保障部门严格依法处理用人单位的劳动用工违法行为,对在执法检查中发现或群众投诉举报的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不按规定支付工资和拖欠工资、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不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等违法行为,按照有关规定责令其改正,并依法进行行政处罚或行政处理。对严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用人单位,在依法进行处理的同时,还要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规定向社会公布。

关闭窗口 』  来源:内蒙古劳动保障信息网    编辑:唐永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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